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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文明城市,杜绝乱停乱放 兴义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车辆急剧增加的同时,乱停乱放也导致了“马路停车场”这一现场。不仅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损害城市形象,也给城市交通带来了不便。11月4日,兴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城区内进行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的重点为桔泰路、印象兴义B2路及碧云路延伸段,这几条路虽为支线,却是连接万峰林大道、桔山大道、兴义大道及兴马大道的重要支线。

但由于道路刚修建完成,车辆乱停乱放现象随处可见,这不仅扰乱了城市道路通行状况,造成了路段交通缓堵现象,也给行人造成不便,群众反映强烈。


为进一步缓解市区交通拥堵,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携手共建文明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的要求,从即日起,兴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11月4日,兴义交警在桔泰路、印象兴义B2路及碧云路延伸段完善标示标牌6块,发放《温馨提示单》500余份,对违法停车车辆贴单警告,对百余辆车辆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培训教育。

 除了整治违停车辆外,兴义交警联合桔山政府、综合执法局对摆摊设点现象进行清理,共商共治,共同治理乱像,将创建文明、畅通、有序的环境形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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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将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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